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协议
合同编号:_
甲方(委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_
乙方(服务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_
鉴于甲方需要就_工程技术项目获得专业咨询服务,乙方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资质,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甲方委托乙方就以下事项提供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1)工程技术方案的编制与优化;
(2)工程技术可行性分析;
(3)工程技术标准及规范的咨询;
(4)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5)其他:_。
1.2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及甲方要求,按时、保质完成上述技术咨询服务,并向甲方提交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
第二条 服务期限
2.1 本协议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2 如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服务延期的,双方另行协商确定顺延期限。
第三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3.1 本协议技术咨询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3.2 支付方式:
(1)本协议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即人民币元;
(2)乙方提交中期咨询成果经甲方确认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即人民币元;
(3)乙方提交全部咨询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
3.3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_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咨询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提出合理建议。
4.2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用。
4.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开展技术咨询服务所必需的资料、数据和工作条件,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4.4 甲方应为乙方现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和安全保障。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5.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工作条件。
5.2 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收取服务费用。
5.3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以及本协议的约定,按时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5.4 乙方应保证咨询成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并对咨询成果的质量负责。
5.5 乙方应指派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技术人员从事本协议约定的咨询服务工作。
5.6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用于本协议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六条 咨询成果的验收
6.1 乙方完成咨询服务后,应向甲方提交完整的咨询成果文件。
6.2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咨询成果文件后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
6.3 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进行修改完善,直至验收合格。修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知识产权
7.1 乙方依据本协议向甲方提交的技术咨询成果,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7.2 乙方在咨询服务过程中使用的自有技术、工具及方法论等,其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
7.3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涉及的技术成果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协议以外的用途。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8.2 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3 乙方逾期交付咨询成果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九条 保密条款
9.1 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其他保密信息予以保密。
9.2 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保密信息公开之日止,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而终止。
9.3 违反保密义务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0.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1.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1.3 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件:
- 咨询服务项目详细说明
- 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
- 保密协议(如适用)
- 其他相关文件